本报讯(记者 张宇驰 通讯员 蔡文婕)2月28日,武汉市水务局、黄陂区水务局、盘龙城开发区湖管办、盘龙城开发区科协联合盘龙城开发区恒达社区,共同开展了以“加强府澴河流域生态保护,推动流域综合治理”为主题的河流保护科普知识宣传活动。
由来自武汉市水务局行政执法监督处陈锋同志现场进行了武汉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科普知识讲座,近百名居民慕名而来学习《武汉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他围绕武汉河流流域情况、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等多方面专题知识,为辖区居民群体进行了详细的科普讲解和延伸解读。
记者了解到,3月1日该《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湖北省首次为长江一级支流单独立法,也是武汉市首次为一条河流制定地方性法规。上游随州、孝感为府澴河制定的流域保护条例,也在同一天开始施行。《条例》共8章51条,涵盖了府澴河流域的规划与管控、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区域协作等全链条内容。
记者梳理发现,《条例》中有多项内容与武汉市民息息相关。府澴河滩地,是武汉市民踏青游玩的重要目的地之一。《条例》实施后,市民在府澴河流域游玩时一些不当行为被禁止。例如,针对有人在河道清洗车辆,以及餐饮、洗浴、洗涤、洗车经营者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直排入河等行为,《条例》明令禁止,并“对违反者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以后在府澴河土堤看到有人开车玩越野,或在河道洗车,我一定会阻止,这是违法行为。”居民张先生听完科普讲座后,收获良多。
武汉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府澴河为长江中游北岸一级支流,流域范围涉及东西湖、黄陂、硚口、江岸、长江新区。府澴河沿线拥有大片湿地,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条例》明确了武汉、随州、孝感三市在府澴河流域保护中的协调机制与职责分工,打破过去区域间各自为政的局面,对信息共享、执法协作、司法协作、突发事件处置、生态补偿、人大监督协同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此次协同立法的成功,有效弥补了流域协同治理中的制度缺位,为进一步深化流域系统治理工作建立了法律保护屏障,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府澴河流域治理保护的系统化、协调化、法治化水平。